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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儿童福利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2 16:13来源: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收容养育昆明市所辖县区范围内的孤儿和弃婴(儿)为主要职能,积极开展儿童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现有收容儿童600余人,中93.2%以上为残疾儿童,是云南省规模最大的儿童福利机构。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特殊儿童教育中心”为平台,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与美国“半边天”基金会合作,针对不同年龄段、有特殊需求的在院儿童开展了“婴幼儿抚育”、“学前教育”、“青少年服务” 、“新和家园”等项目,尤其是以全院7至18岁为服务对象的“青少年服务”项目,为特需儿童制订制个性化课程,同时帮助青少年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2、2014年3月,经昆明市卫生局审核批准成立“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院”。11月被确定为“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016年8月,核发了“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成立了医疗中心、康复中心两个业务部门。

3、我院作为云南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和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基地,2016年面向全省共完成了85名脑瘫儿童三个月一周期的康复训练;面向全省共开展了25期孤残儿童护理员业务培训,共计培训护理员783名,受益儿童2372余名;受昆明市残联委托接智障儿童康复(自闭症)训练项目,受助儿童107人。

4、我院积极探索将优势资源服务困境儿童,为社区10余名残障儿童提供了全日制住宿生活护理及康复训练服务,同时给予专业及心理方面的支持;对来院咨询康复训练的社区残疾儿童和家长进行认真的指导和回访。

5、康复基地开展近30个康复训练项目,组建了马蹄内翻矫治中心,获得德国“希望之旅扶贫机构”技术支持,2016年共计为我院、社区、地州以及省外福利机构的20余名儿童开展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院现有9个职能部门,其中:设办公室、党办、财务科、总务科、寄养科、业务科、康复科、医务科、特殊抚育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0人,2016年末在职人员实有95人,退休职工3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2016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42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6.85万元,占总收入的77.08%;其他收入925.33万元,占总收入的21.9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389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39万元,占总支出的49.81%;项目支出1956.17万元,占总支出的50.1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1.3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占基本支出的92.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占基本支出的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院完成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0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儿童照料服务费项目支出169.44万元;2、儿童农村家庭寄养督导经费项目支出25.1万元;3、儿童国内外收养专项费支出18万元;4、收养评估专项费项目支出8万元;5、儿童节日慰问补助项目6.5万元;6、婴儿安全岛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7、环境专业维护项目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37.2万元,主要为儿童福利支出和社会福利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6%。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6.45万元,为住房公积金,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7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34.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76万元,增长11.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6万元,增长21.07%,原因是2015年年末新购入车辆,车编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7万元,下降0.0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占54.36%;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45.6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履行民政职能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接待人次共1375人。主要用于涉外儿童收养、涉外收养家庭回访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