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是市级机关工委和昆明市妇女联合会在2018年年底联合下发《关于申报昆明市2018年度“巾帼建功”行动先进典型的通知》(昆妇联发〔2018〕24号),为进一步推动“巾帼建功”行动深入开展,激励全市广大妇女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将在全市评选命名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个、“巾帼建功”标兵2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5个。
我院是一个女职工占绝大多数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妇女同志在孤残儿童养育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为昆明市的儿童福利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彰显妇女同志的地位作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争创目标明确,争创内容丰富,争创措施得力,职工积极参与,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达到行业示范岗标准。通过自我积极申报、层层严格把关,历经数月公平公正地审核评选,我院获“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这一荣誉称号的授予,是党和政府对我院广大女职工为孤残儿童默默服务、无私奉献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它将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女职工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争创新业绩,弘扬新时代新女性巾帼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