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年3月20日下发《关于昆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明确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加挂昆明福泽特殊教育牌子,承担孤残儿童特殊教育职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有效保障孤残儿童权益,认真落实市委程连元书记在新华社通讯社内部参考上的批示要求及王建颖副市长、赵学农副市长2018年2月11日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有关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昆明福泽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全面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并扶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以及《昆明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昆教〔2018〕1号)也提出,鼓励支持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确保院内儿童就学方便。
二、办学原则
(一)人人公平的原则,让不同程度的残疾孩子与其他孩子一样,同在蓝天下接受相应的特殊教育,一个都不能拉下。
(二)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成立后特教学校,近年内以义务教育为主,以后适度向两头延伸(即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
(三)逐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原则,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利用福利院现有医疗康复资源,积极探索适合孤残儿童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有效促进医教、康教相结合。
(三)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办学规模,整合儿童福利院现有基础设施,逐步改造相关业务用房、场地,采购配置相关教学设施、设备。
(五)逐步对外扩展的原则,作为昆明市乃至全省唯一的一所隶属民政的特殊教育学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6〕103号)精神,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
三、办学基本思路
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以教书育人的原则,特教学校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精神发育等特殊情况,结合院内实际,拟定教学计划,购置特教设施设备,以培养儿童们的生活能力、劳动技能、与人交往沟通能力等为主,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为辅,强化孩子的自尊心、尊重孩子的自主性,为他们今后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四、学校规模
目前,结合现有院内儿童年龄、智力和身体状况拟开设义务教育一至四年级,共计8个教学班,每班6至8名儿童。计划在5年内初步完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系,届时,特教学校将设一至九年级,共计18个教学班。
针对不具备教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设立送教中心,采取送教的方式实施教育。
五、学校性质
昆明福泽特殊教育学校为培智类特殊教育学校,隶属昆明市民政局,学校接受昆明市教育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六、实施步骤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现有康复楼(3830平米)、教学楼(3172平米)、5号儿童宿舍楼(2650平米)及综合楼(3783平米)可作为特教学校办学场地。
一期改造综合楼(3783平米)二楼,经改造后基本可满足学校8个教学班教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