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抚养未成年人送养和收养工作的通知,中国内地公民申请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咨询收养政策,进行收养意愿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审核收养申请人基本情况,符合条件的,进行收养需求登记。
详情请咨询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0871-65621781